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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何理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基本职能?

来源:统战新语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提出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共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了参政的基本点和民主监督的总原则。此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这三个词在多党合作的范畴内一直使用。

《条例》明确,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主要反映了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民主监督主要反映了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作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能够实现社会各阶层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能够增进和谐的政党关系,帮助执政党更好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三项基本职能有机统一,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民主党派在我国政党制度中所具有的功能和意义。无党派人士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条例》明确可以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条例》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职能和作用的规范,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确定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提高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成效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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